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白底一寸免冠相片
4.填写遗失声明
温馨提示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申请人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1.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补证手续
2.车管所受理岗审核申请材料
3.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4.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5.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98号
联系电话:0310-6024724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