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温馨提示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以及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在接受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1.接受教育的凭证
2.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4.机动车驾驶证
1.需审验的驾驶人携带材料到当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3.符合规定的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4.出具审验证明
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98号
联系电话:0310-6024724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