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手续:
温馨提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缴存地点:
邯郸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
2015年邯郸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5缴交。
邯郸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
郸市区(含马头生态工业区)、邯郸县、磁县、武安市为1420元;
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为1310元;
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为121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3755元。
2015年度公积金缴存额为:
郸市区(含马头生态工业区)、邯郸县、磁县、武安市:71元≤2015年度缴存额≤1734元
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66元≤2015年度缴存额≤1734元
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61元≤2015年度缴存额≤17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