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含)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其他证明材料。
1、携购房申请、相关资料。
2、初审、核发《购房通知书》。
3、公示、审批、核发《准购证》。
4、正式办理购房手续。
5、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6、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7、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邯郸市贸东街道办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太平沟街1号
电话:0310-3133380
邯郸市百家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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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0-610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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