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自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1.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
2.工商变更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表以及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4.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自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2.社会保险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缴费人提交的证件、资料进行审核后,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丛台区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丛台路甲45号局
电话:3115976
复兴区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人民西路287号
电话:5520228、5520283
办理时限:
当月办结(因特殊情况延误除外)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