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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

英文名: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简称:“河北工程”,“HUE” 所在地:邯郸 院校代码:10076 类型:综合类

省重点高校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
  •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简章

2012年河北工程大学招生章程2012-04-12
学校全称:河北工程大学学校性质:省属院校学校国标码:10076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址:主校区位于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中华南校区位于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2号;丛台校区位于邯郸市丛台路83号。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规则:1、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至120%调阅考生档案。2、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3、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4、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实考成绩为依据,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为5,3,1,1,0分。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5、农林类专业(包括:农学、园林、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只接受有专业志愿的考生。6、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7、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两专业录取原则:山西、山东、辽宁、江苏、江西、内蒙古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北省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它省份原则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8、采矿工程、土木工程(矿井建设方向)专业只招男生。9、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英语单科分数达到满分的80%以上。10、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达到满分的70%以上。11、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12、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请具体参阅我校相关规定。13、学生应依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选报身体适合的专业。14、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执行。凡完成学业,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工程大学颁发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凡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颁发国家统一认证的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可颁发国家认证的建筑学学士学位证书。收费标准:1、学费本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6000元/年,其他本科3500元/年;专科:5000元/年。2、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设有500元/人·年,800元/人·年两个收费标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就读校区:学校根据办学资源安排各专业学生入学就读的校区。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区)招办录取结果通告。咨询和联系方式:Email:zhaoshengban@hebe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联系电话:0310-8579060 传真:0310-8847456 邮编:056038详情
2013年河北工程大学招生章程2013-05-13
学校全称:河北工程大学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码:10076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校址:主校区位于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中华南校区位于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2号;丛台校区位于邯郸市丛台路83号;洺关校区位于邯郸市临洺关西南开发区。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规则:1、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至120%调阅考生档案。2、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3、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4、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实考成绩为依据,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为5,3,1,1,0分。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5、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只接受有专业志愿的考生。6、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7、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录取原则:山西、山东、江苏、江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北省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它省份原则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8、采矿工程、土木工程(矿井建设方向)专业只招男生。9、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英语单科分数达到满分的80%以上。10、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分数达到满分的70%以上。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及英语单科分数均达到满分的70%以上。12、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13、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请具体参阅我校相关规定。14、学生应依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选报身体适合的专业。15、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执行。凡完成学业,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工程大学颁发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凡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颁发国家统一认证的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可颁发国家认证的建筑学学士学位证书。收费标准:1、学费 本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6125元/年,其他本科3500元/年;专科:5000元/年。2、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设有500元/人·年,800元/人·年两个收费标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就读校区:学校根据办学资源安排各专业学生入学就读的校区。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区)招办录取结果通告。咨询和联系方式:Email:zhaoshengban@hebe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联系电话:0310-8579060传真:0310-8847456邮编:056038详情
2014年河北工程大学招生章程2014-05-07
学校全称:河北工程大学学校性质:省属院校学校国标码:10076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址:主校区位于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中华南校区位于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2号;丛台校区位于邯郸市丛台路83号;洺关校区位于邯郸市临洺关西南开发区。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规则:1、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至120%调阅考生档案。2、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3、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4、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实考成绩为依据,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为5,3,1,1,0分。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5、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6、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7、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录取原则:山西、山东、江苏、江西、辽宁、黑龙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北省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8、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9、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10、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11、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请具体参阅我校相关规定。12、学生应依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选报身体适合的专业。13、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14、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执行。凡完成学业,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工程大学颁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凡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颁发国家统一认证的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可颁发国家认证的建筑学学士学位证书。收费标准:1、学费本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6125元/年,其他本科3500元/年;2、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设有500元/人·年,800元/人·年两个收费标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就读校区:学校根据办学资源安排各专业学生入学就读的校区。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区)招办录取结果通告。咨询和联系方式:Email:zhaoshengban@hebe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联系电话:0310-8579060传真:0310-6030429邮编:056038详情
河北工程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2015-05-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河北工程大学是隶属河北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单位,学校代码:10076,办学层次为普通本科。第三条 河北工程大学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分为主校区(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中华南校区(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2号)、丛台校区(邯郸市丛台路83号)和洺关校区(邯郸市临洺关西南开发区)。第四条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 河北工程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等重大事宜。第六条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河北工程大学设立招生监察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河北工程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条 河北工程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二条 河北工程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第十三条 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不含附加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级差为2-1-1-0-0分,即:第一、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四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0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十四条 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时,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六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第十七条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第二十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第二十一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请具体参阅《河北工程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第二十二条 河北工程大学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学校按规定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四章收费标准和其他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6125元/人·年,其他专业3500元/人·年;2.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设有500元/人·年、800元/人·年两个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 河北工程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六条 河北工程大学根据办学资源安排各专业学生入学就读的校区。第二十七条 在河北工程大学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由河北工程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其中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录取结果通告。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10-8579060传真:0310-6030429电子邮箱:zhaoshengban@hebeu.edu.cn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详情
河北工程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2016-04-0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河北工程大学是隶属河北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单位,学校代码:10076,办学层次为普通本科。第三条 河北工程大学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分为主校区(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中华南校区(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2号)、丛台校区(邯郸市丛台路83号)和洺关校区(邯郸市临洺关西南开发区)。第四条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 河北工程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等重大事宜。第六条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河北工程大学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河北工程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条 河北工程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二条 河北工程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第十三条 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不含附加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级差为2-1-1-0-0分,即:第一、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四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0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十四条 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时,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六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三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第十七条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休闲体育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第二十二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请具体参阅《河北工程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第二十三条 河北工程大学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学校按规定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四章收费标准和其他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1. 学费: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休闲体育专业6125元/人·年,其他专业3500元/人·年;2.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设有500元/人·年、800元/人·年两个收费标准。第二十六条 河北工程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七条 河北工程大学根据办学资源安排各专业学生入学就读的校区。第二十八条 在河北工程大学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由河北工程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其中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录取结果通告。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10-8579060传真:0310-8579065电子邮箱:zhaoshengban@hebeu.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ebeu.edu.cn详情
河北工程大学将与波兰一大学合作办学2016-08-17
河北日报讯(裴清芳)日前,河北工程大学与波兰西里西亚工业大学签署基础合作协议,将在科研、师生交流、学分互认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并申请设立合作办学机构,纳入高校招生计划。据了解,西里西亚工业大学是波兰一所重点技术大学,与河北工程大学学科、专业相似度高,对接专业较多。详情
河北工程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6-01-30
河北工程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河北工程大学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篮球、田径、健美操招生计划: 项目小项/位置/性别招生计划备注A类B类男子篮球3号位2限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报考4号位15号位2男子田径短跑、跨栏12优先录取100米、400米跨栏中长跑14优先录取800米、5000米三级跳远2投掷1优先录取铁饼女子田径短跑、跨栏2优先录取400米、400米跨栏中长跑3优先录取800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2优先录取跳高、跳远投掷1优先录取铅球健美操男子3限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报考女子1合 计1117A类计划录取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项水平测试合格,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的考生。B类计划录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项水平测试合格、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线65%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报考时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地组织的高考报名。(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三、报名及初审(一)考生登录河北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1.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参赛秩序册、相关成绩册首页及本人页,运动等级证书,比赛获奖成绩证书等材料。2.考生须上传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二)考生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应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三)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2月20日;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2月22日。 四、现场确认(一)时间:3月4日8:00至12:00。(二)地点:河北工程大学东校区公共体育部104房间(田径场西看台一楼)。(三)考生必须本人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相关成绩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近期免冠彩照2张。(四)所有考生均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一)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2016年3月5日- 6日2.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见《河北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二)文化课考试专项测试合格且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大纲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 六、录取程序(一)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测试情况,按项目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二)若项目测试合格人数少于计划数,经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剩余计划将调整至其他项目。(三)学校与合格考生签订协议,明确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协议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四)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五)执行A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将由我校报请生源省级招办批准办理免高考录取;执行B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达到录取要求,我校将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六)如上级主管部门调整相关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七、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二)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三)对于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四)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开展入学专项复测和复核。对于专项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学校将认真核实,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其他事项 (一)学校组织的专项和文化测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自理。(二)本简章由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及监督方式咨询电话: 0310-8579060(招生办公室)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咨询QQ群:106501576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ebeu.edu.cn监督举报电话:0310-8579030监督举报邮箱:hbgdjw@163.com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主校区:邯山区光明南大街199号/中华南校区: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2号/丛台校区:丛台区丛台路83号
  • 电话:
    %u0030%u0033%u0031%u0030-%u0037%u0034%u0032%u0039%u0030%u0037%u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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